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升路25号
岗位职责:
1、从事人事工作三年以上,要求大专以上学历,具有正规企业的工作经验。
2、熟练操作办公软件、制作表格、熟悉社保申报流程以及办理。
3、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、工作细致、责任感强。
薪资待遇:
试用期三个月薪资面议
工作满三个月后缴纳五险,一年后缴纳公积金。
月休四天、有法定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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